辞退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预告性辞退
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过失性辞退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特定情形下的辞退
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长期工作且临近退休(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需支付赔偿金的辞退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否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辞退,并在辞退前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