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准许离婚

在我国,准许离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包括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身体或精神伤害。

虐待是指持续、经常性地对家庭成员实施身体或精神侵害。

遗弃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拒绝扶养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情节恶劣。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经过多次教育和劝导仍不改正。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且分居时间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或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一方患有精神病,婚前隐瞒或婚后长期医治无效。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同居生活。

一方欺骗对方,骗取《结婚证》。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

受对方虐待、遗弃,或受对方亲属虐待,经教育不改。

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

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中,法院会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此外,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