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哪个部门管

就业协议通常由以下部门管理:

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

负责统一制表就业协议。

学校教务处或就业办:

发放就业协议书,并由实习生在就业单位或实习单位盖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实施以及变更或解体的监督管理。

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具体负责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并听取工会、企业代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处理因劳动合同引发的各种问题。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

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