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否计算教龄

教师的教龄是指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通常从教师进入学校参与教学工作之日起算,以年为单位进行计算。以下是计算教龄的相关要点:

直接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等公办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工作调动:

由其他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以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

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后,其教龄计算应按工龄的有关规定办理。

冤假错案:

因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以计算为教龄。

政治运动:

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教龄。

病休:

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其他情况:

教师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后,因工作需要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但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要计算为教龄。

工龄与教龄:

教师的教龄是工龄中从事教学工作的部分,但工龄不完全等同于教龄。

私立学校:

私立学校教师不计教龄,只能算工龄。

带薪学习或培训:

教师由教育系统安排的短期外出带薪学习、培训、进修等,均计教龄和工龄,但带薪进修两年以上并取得高一级学历的不计教龄。

以上要点概述了教师教龄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具体计算方式应以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