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的提取方法如下:
购买住房时提取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职工凭身份证、购房合同、发票或交房款收据,每年可支取一次住房补贴。
贷款购房:职工凭身份证、借款合同,在贷款期限内,每季可支取一次住房补贴。配偶支取住房补贴时,凭结婚证及相关证明办理支取。
租房时提取
职工可凭房屋租赁合同,每半年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名下的住房补贴用于交纳房租。
其他情况下的提取
购买、建造住房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条件:职工在购买、建造住房或符合其他规定的条件时,可以提取住房补贴。部分提取时,账户内应保留至少十元余额,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提取流程
职工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职工到受托银行支用公积金办理提取手续。
单位审查
各单位对申请表和职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状况,确定分配对象,计算补贴金额,报市房委办审核。其中,职工工龄应由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核。
市房委办审核
市房委办根据规定对补贴对象的资格、额度等进行审核。
提取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建议:
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补贴前,应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在单位,了解具体的提取条件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提取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