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用地是指 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这一定义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具体而言,其他用地涵盖了多种类型,例如:
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
这包括规划范围内用于道路建设但不直接服务于本区居民的道路。
其他单位用地:
指规划范围内不属于居住区或其他明确用途的土地,如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用地。
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
这包括因规划需要而保留的自然村落或由于某些原因(如地质条件、环境保护等)而不可用于建设的土地。
此外,其他用地还可以包括一些特定的区域,例如水域,但这里的水域指的是陆地河流、湖泊、冰川及永久积雪等,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在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下,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他用地与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有着明确的区分,农用地主要包括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如耕地、林地、草地等,而建设用地则包括各类建筑用地和相关设施用地。
综上所述,其他用地是一个专业术语,用于描述规划范围内不属于居住区或其他特定用途的土地,其范围广泛,涵盖了多种具体用途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