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
关于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一起来关注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汝阳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68号
汝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汝阳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汝政土〔202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靳村乡靳村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0.1307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设施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汝阳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2025年4月5日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汝阳县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69号
汝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汝阳县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汝政土〔2025〕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小店镇小寺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3.560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草地3.4950公顷、农村道路0.0657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汝阳县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