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楼交房的逾期时间限制是自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此外,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情况下,解除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因此, 商品楼交房逾期三个月后,买受人可以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及利息,以及可能的违约金赔偿。
建议在遇到交房逾期时,买受人及时发出书面催告,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