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腾房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准备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判决书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法官开具的生效证明;
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选择法院
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或向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如果是委托律师申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法院程序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将审查材料并决定是否立案;
如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判决,法院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罚款、拘留等措施;
如情况严重,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财物处理
清场搬出的财物由法院制作清单并运至指定地点;
被执行人或其他占有人有权领取,逾期不领的,财物将提存,提存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注意事项
不需要预交执行费,执行费用通常由被执行人承担;
申请人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协助法院查找和冻结资产。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便顺利进行法院强制执行腾房的程序。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院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