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举报不实

举报不实是指 举报人主观上没有虚构事实的故意,但由于认识上的问题或错误的信息,向举报部门作了不符合实际的举报。这种行为与诬告陷害有本质区别,因为诬告陷害在主观上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并故意捏造犯罪事实。

具体来说,举报不实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错告:

举报人因认识上的问题或误解,向举报部门作了不符合实际的举报。这种情况下,举报人没有故意虚构事实。

举报失实:

举报人由于对情况了解不确实,所作的不符合实际的举报。这同样意味着举报人没有故意捏造事实。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对于非恶意的不实举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其需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或赔偿义务,也不构成犯罪。

因此,举报不实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举报是恶意的,即出于陷害他人或谋取私利等目的,并捏造事实,那么举报人可能触犯诬告陷害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在举报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避免因误解或错误信息而导致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