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工伤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本人工资的11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个月。
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工资应该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即工伤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发放。
陪护费
住院期间需要1人陪护,陪护费标准按当地护工工资标准计算,一般为100元/天-200元/天,实际操作中较多折算为150元/天。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期间50元/天,根据住院天数计算。
医疗费
医疗费由单位垫付,后续医疗报销给回单位。
交通费和食宿费
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通常有一个大致的范围。
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这些待遇的具体金额和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