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转出通常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
抵扣问题:
当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时,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例如,餐费专用发票若用于个人消费,则不能抵扣,必须转出。
用途改变:
如果增值税的用途发生改变,如从用于生产经营转变为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链条断开:
在增值税抵扣链条中,如果发生中断,如用于免税项目或非生产经营活动,也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账目调整:
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企业结算增值税时,若发现应交税款未足额缴纳,或者当期已多缴增值税,需要将相应金额转出。
避免滞留发票:
企业为了避免形成滞留发票,需要先进行认证抵扣,然后再对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税务管理:
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转出未交增值税有助于税务管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