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合同到期被辞退的补偿情况如下:

合同到期不续签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违法辞退

若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时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即每满一年工龄需支付两个月的劳动者本人工资。

合同到期协商解除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则赔偿金的数额将由双方共同商定,通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特殊情况

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建议

劳动者在合同到期被辞退时,应首先确认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若为无故辞退,则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若为协商一致解除,则双方可自行商定赔偿金额。

劳动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