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缴纳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缴纳时间如下: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申报缴纳时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缴纳期限:
纳税人应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通常情况下,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如果过期缴纳,会产生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特殊情况:
因改变土地性质、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情况,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契税。
综上所述,申报契税后应在 90日内完成缴纳,以确保合法产权凭证的取得并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建议纳税人及时关注备案日期,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契税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