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场所要求
必须具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并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设备设施要求
需要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包括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以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个人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包装和容器要求
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用水要求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其他要求
还需满足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防止食品污染,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的企业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和备案,并严格遵守上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