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检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建设情况
环评报告是否经审批部门批准。
实际开工时间是否在环评批复之日起五年以内。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是否与环评一致。
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是否与环评一致。
配套建设的治污设施是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施工合同中是否涵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内容和要求。
施工合同中是否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内容。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是否落实环评污染防治要求。
环评批复中的环境监理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生态影响类项目对生态敏感区或环境敏感目标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
环保手续和制度
企业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环评文件和批复是否齐全。
企业是否有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要求进行排污申报和缴纳排污费。
生产情况
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产品及产能,各线是否存在运营。
企业是否违法建设,是否环评一致。
有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
环保设施运行和排放物情况
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如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
企业的排放物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是否存在超标排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