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车祸赔偿的计算方法如下:
残疾赔偿金
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 × 伤残系数 × 赔偿年限。
医疗费赔偿金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误工费
计算公式:误工费 = 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护理费
包括住院期间和定残后的护理费,具体计算依据护理人员的工资或居民服务业月平均工资。
交通费、住宿费、施救费
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需提供发票等凭证。
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住院天数计算,南昌地区为100元/天。
营养费
根据营养期计算,南昌地区为20元/天。
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需要使用的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计算。
死亡赔偿金
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 20年。
直接财产损失费
包括受损坏财产的直接损失,需经过鉴定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
计算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 × 抚养年限。
精神损害费
根据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后续治疗费
根据鉴定机构确定的后期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
鉴定费
由肇事方承担,保险公司不承担。
这些赔偿项目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计算。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公司,以确保赔偿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