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工种有哪些

法院的工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法官:

负责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包括审判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等。

书记员:

负责庭审的文字记录和案件档案的管理。

法警:

负责法庭的警卫工作,维护审判秩序,包括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等。

法医:

运用科学技术为案件调查提供支持。

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其他出庭人员:

包括翻译人员、鉴定人、证人等。

办公室人员:

包括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等,负责后勤保障和日常事务的组织落实。

民事审判庭人员:

负责民事案件的调解及审判工作。

行政审判庭人员:

负责行政案件的审判及调处工作。

审判监督庭人员:

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执行工作岗位:

执行庭负责民事判决、裁定、调解等的执行工作。

司法技术工作岗位:

专门的技术人员,如信息化管理岗位,负责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和技术支持。

研究室人员:

负责法律研究和司法解释等工作。

助理审判员:

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可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

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

分别负责法院的纪律检查和政治教育工作。

行政人员:

负责法院机关管理及日常事务的组织落实,包括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等。

财务人员:

负责法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立案庭人员:

负责案件的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审查申诉和再审申请。

司机:

属于工勤编制,负责法院的车辆驾驶工作。

这些岗位涵盖了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从审判、记录、警卫到技术支持和行政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