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章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材料:
党政机关、人大、政协
有关机构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公章刻制证明1份;
成立批文或成立文件及复印件1份;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群团组织、工会
有关机构或上级组织出具的公章刻制证明1份;
成立文件或单位证件及复印件1份;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的公章刻制证明1份;
成立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法人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章刻制证明1份;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企业分支机构
母公司出具的公章刻制证明1份;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个体工商户
本人签名的公章刻制证明1份;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