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是指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这些作业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并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该证件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签发,并且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目前特种作业人员共有十大类,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