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监护属于什么监护

成年监护主要 属于对无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根据《民法通则》第17条的规定,成年人监护制度主要针对的是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些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此外,成年监护还包括意定监护,即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在具有完全意思能力时,可以依自己的意愿选择任意定监护人,并通过订立委托监护合同,将部分或全部监护事务委托给受任人,如医疗、护理、雇佣、消费、住房等,并授予其必要的代理权限。

总结来说,成年监护主要分为对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两种方式,旨在保护无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