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口生育假期多久

在青岛,根据《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的生育假期如下:

正常产假 :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

增加产假15天,总计113天。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此外,若符合地方规定,还可以增加产假60天,因此总的生育假期最多为 158天

对于男方,若女方晚育,则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这些假期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建议:

建议用人单位和员工详细查阅相关规定,确保休假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若有特殊情况或政策更新,及时关注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