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被冻结后怎么执行

股权被冻结后的执行步骤如下: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人民法院的执行员在接到申请执行后,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并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执行手段: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搜查隐匿财产

如果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发出搜查令,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并强制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单据等。

股权拍卖

被执行人如果试图自行出售被冻结的股权,必须得到申请执行人及其他已知债权人的同意,并且卖出去的钱要足够还债。法院会监督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售,并在拍卖时根据法律确定起拍价格。

执行异议

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冻结的股权价值超过了债权金额,可以书面提起执行异议。法院审查后裁定异议成立的,应当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明显超标的额部分的冻结。

公示与通知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后,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股权冻结自在公示系统公示时发生法律效力。

限制处分权

股权被冻结后,被执行人不能再办理被冻结股权的转移手续,不能获取股权的股息或红利。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采取冻结股权的强制措施,需要申请执行人进行申请。

提供担保解除冻结

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供法院认可的担保措施,如抵押担保、保函担保等,法院会裁定解除股权冻结。

解决外部债务纠纷

被执行人应尽快解决自己的外部债务纠纷,避免进行可能损害被冻结股权价值的操作,如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转让重大资产或对外提供担保。

建议:

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程序,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财产,以便尽快解决债务纠纷并解除股权冻结。

如果对执行程序有疑问或异议,应及时向法院提出并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