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合同是指在 电子商务中由销售商或其他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发出要约,用户以其“点击”行为表示承诺从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这种合同形式在直接和间接电子商务中均有应用,其特点在于用户通过简单的点击动作即可完成合同订立过程,无需经过复杂的谈判和签署过程。
点击合同的条款通常是定型化的,这意味着合同中的大部分或全部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的,而相对人(即用户)在点击“同意”时,实际上是同意了这些预先拟定的条款。因此,相对人的意思在此类合同中具有附和性,即他们必须接受这些条款,没有太多谈判的余地。
点击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该条规定了格式条款的定义和适用规则。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这些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在实际应用中,点击合同广泛应用于各种在线服务和交易,例如网上购物、软件许可、会员登记等。用户在使用这些服务时,通常需要点击“同意”按钮以确认接受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从而与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达成合同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点击合同具有便捷性,但也存在一些风险。例如,用户可能未能充分理解合同条款,或者由于条款的定型化和附和性,用户的权利和义务可能受到限制。因此,在使用点击合同时,用户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