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法院的选择主要依据 案件性质、诉讼标的额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以下是具体的起诉法院和管辖原则:
一般原则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样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同一诉讼中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这些法院都有管辖权。
特殊情况
对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同样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或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其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以由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运输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等。
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一审案件,具体管辖范围根据案件性质和影响大小确定。
协议管辖
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确定起诉法院需要综合考虑案件性质、诉讼标的额、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因素,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选择正确的法院和合适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