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违法行为是什么

人行道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机动车占用人行道

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违停,即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而是擅自行驶和停放,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这种行为可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能面临机动车被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的处罚。

随意损害、侵占人行道

损害或侵占人行道,破坏道路设施的完整性和市民的出行安全,属于违法行为。此类行为将面临警告或罚款,严重者可能受到拘留处罚。

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在人行道上行驶非机动车,如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将面临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电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

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的行驶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并通过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

这些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而定。建议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