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失业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领取金额标准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
珠海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900元,因此失业保险金月发标准为1710元。
申领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劳动关系终止原因属非自愿性失业。
用人单位已在税务系统办理参保缴费的减员手续。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满5年不满10年的,月发放标准为809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月发放标准为836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月发放标准为863元;满20年以上的,月发放标准为891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失业人员最低可领取2个月的失业金,最长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补助。
其他注意事项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合同的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综上所述,珠海失业金的计算主要依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90%)按月发放,具体领取金额和期限则根据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和条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