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是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具体指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法院在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后,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这一程序的主要特点如下:
受案范围特定 :支付令程序仅适用于金钱或有价证券的单向给付纠纷。非讼解决:
支付令程序由基层人民法院在形式上审查债权人的申请后即启动,不需债务人参加,也不需开庭审理。
简便快捷:
支付令程序相对简便快捷,申请费用较低,且可以实现不经庭审快速进入执行的效果。
督促作用:
支付令本身主要起到督促作用,真正实现债权通常需要借助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效力:
支付令具有与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同等的强制力,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若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实质性异议,债权人可直接依据支付令申请进入执行程序。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和程序
申请条件
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案件,且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确定、已经到期。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申请程序
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申请支付令,并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数量或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法院对支付令申请书进行五日形式审查,不符要求通知债权人五日内补正。
符合条件的申请,法院受理后十五日内送达债务人;不符合则裁定驳回。
法律效力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若在15日内向债权人还债,则支付令生效。
债务人若在15日内向法院提出异议,支付令失效,督促程序终结。
若法院发出支付令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同样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
适用情况
支付令程序适用于多种债权债务纠纷,例如逾期借贷、尚未支付对价的买卖合同和劳务欠款纠纷等。此外,对于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劳动者也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建议
支付令程序是一种高效、简便的债务催讨方式,特别适用于金钱或有价证券的给付纠纷。债权人在申请支付令时,应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合法,并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以保障自身权益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