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的时间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期限通常为两年。在期限届满后,如果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相关义务,法院会在期限届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特殊情况
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即最长可达五年。
对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期限不受两年限制,将根据法院措施和履行情况确定。
积极履行义务: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综上所述,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期限一般为两年,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一年至五年,甚至可能永久限制,具体取决于被执行人的行为及法院的裁决。建议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以避免更长时间的限制和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