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票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银行汇票:
由银行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
由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的,由承兑人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
由银行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
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信用卡:
用于个人或单位进行信用支付的卡片,分为金卡和普通卡等。
汇兑:
通过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分为信汇和电汇。
委托收款:
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
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
由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这些票据和结算方式主要用于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货币支付和资金划拨。需要注意的是,票据的使用通常需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并且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付款等流程需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