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交通费:
证人出庭所需的交通费用,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但应当注意费用不宜过高。例如,如果证人可以选择乘坐高铁却选择飞机,或者选择住快捷经济酒店而非五星级酒店,这些过高的费用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住宿费:
证人出庭期间的住宿费用,也以实际支出为准,同样不应过高。过高或不切实际的住宿费用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生活费:
证人出庭期间的生活费用,按照当地人均生活消费水平计算。
误工补偿费:
证人的工资或参照同行业的标准计算,无业的可参照证人当地生活水平标准计算。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可能的费用,例如:
证人为了作证而进行的费用,如提供书证付出的打印费、快寄费等。
为了提供视频和音频证据,而付出的上网费、视听资料制作费、电子证据存储费、通信费等。
若因为语言不通,或者聋哑人等需要翻译产生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一般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确保所有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便在法庭上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