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例!6名“驴友”野游被困获救,与组织者全额共担救援费

4月17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武宁县“3·2”驴友野游救援事件后续处理情况,由当地政府对6名被困“驴友”进行追偿2万元,对该野游活动组织者追偿4000元。

据悉,此次追偿是 我省首次由政府对野游活动组织者的追偿,也是我省首次由“驴友”和野游活动组织者全额承担救援费用的一次追偿。

据了解,省应急管理厅对此类救援已摸索出一套追偿机制。

救援人员营救被困“驴友”

救援人员营救被困“驴友”

3月2日,南昌一男子邓某组织34名“驴友”前往武宁县杨洲乡界牌村的区域,开展野游活动,每名“驴友”交纳活动经费58元。过程中,6名“驴友”因体力不支掉队,邓某未给予“驴友”相关的引导和搜救,6名“驴友”在深山中迷失方向。

救援人员营救被困“驴友”

18时45分,“驴友”自救未果后,电话报警求救。当地政府第一时间调派公安、消防等80余名救援人员进山搜救,历时近14个小时,成功将6名被困“驴友”带至安全区域。

救援人员营救被困“驴友”

救援人员营救被困“驴友”

3月6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庐山西海产业发展局、庐山西海公安分局柘林派出所等部门相关代表,对“3·2”驴友野游救援事件中6名被困“驴友”进行警示教育约谈。约谈过程中,6名“驴友”全部发言,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并签署了悔过具结书、承诺书,共同承担2万元救援费用。

6名“驴友”签署承诺书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局长徐长根介绍道,事情发生后,庐山西海公安分局柘林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找到该活动的组织者邓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承担4000元人民币的救援费用。

近年来,越来越多“驴友”户外探险被困”事件发生,救援力量是公共资源,不听劝阻、违规进入未开发区域等是浪费社会资源的行为,会造成人力、搜救装备、车辆损耗、后勤保障等资源成本的损耗。

我省应急管理部门对此类救援后续处理工作摸索出一套追偿机制,由公安机关对涉事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提供准确的被救人员名单;由牵头救援的政府或者部门列出费用清单,由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公安部门组成开展警示教育约谈,被救人员发言并签署具结悔过书、承诺书,并在一定期限内支付赔偿款。

徐长根介绍道,之前的一些野外搜救中的获救者承担的费用,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此次由“驴友”和组织者全额承担搜救费用,希望给社会公众起到一个警示教育作用。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