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归哪个部门管

恶意欠薪问题通常由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联系以下部门:

1. 劳动监察大队:一般首先由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向欠薪责任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2. 劳动保障监察局: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效,案件可能会移交至所属地级市的劳动保障监察局或县区级设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 公安机关:如果欠薪责任人拒绝支付工资且不做出合理解释,劳动监察部门会在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十日内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

4. 人民法院:如果符合相关标准,劳动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投诉或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