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案件公告期多久

涉外案件的公告期一般为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涉外民事案件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此外,对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示催告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综上所述,涉外案件的公告期一般为六个月,但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法院的判断和案件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