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的发放通常由 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负责。具体发放单位可能包括:
民政部门:
一般而言,抚恤金由民政部门发放,包括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抚恤金。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对于退役军人而言,伤残抚恤金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
部队或迁出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如果伤残人员的抚恤关系发生转移,则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给,从下一年起则由迁入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当地标准发放。
因此,抚恤金的发放部门可能是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具体取决于抚恤金领取人的身份和具体情况。建议联系当地的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