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动产:
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如汽车等。
不动产:
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如房屋等。
特定动产:
其他财产权,如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金融资产。
未登记建筑及土地使用权:
被执行人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相关审批文件和其他证据确定权属。
第三人确认的财产:
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若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法院也可以进行查封、扣押、冻结。
法院在冻结财产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能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并且需要作出相应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物品、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等通常不在冻结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