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多少金额必须招标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必须招标的项目金额标准如下: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 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此外,对于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如果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也需进行招标。

综上所述,达到或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施工合同、200万元人民币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以及100万元人民币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合同,均必须进行招标。对于政府采购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北京市为4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