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渊源指的是法律规范和法律决定的来源,可以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两大类。
正式渊源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自治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经济特区法规:
经济特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国家签订的国际条约和普遍接受的国际惯例。
非正式渊源
习惯:
长期形成并被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
政策:
国家机关或政党制定的政策指导原则。
判例:
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形成的判例,对后续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法的渊源是法律实施的基础,法官在解决案件时,应首先查找正式的法律渊源,当正式渊源中没有规定时,可以考虑非正式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