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诱犯 引诱他人卖淫罪。引诱他人卖淫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构成引诱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引诱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则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他人卖淫的行为,是指以金钱、物质或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这种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上为故意,主体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以维护社会的公正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