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已经交了暖气费但仍未获得供暖服务,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负责供暖的锅炉房或换热站投诉,他们将会派工作人员解决暖气不热的问题。
向上级供暖公司投诉,供暖公司会督促问题解决。
向当地政府供热管理办公室投诉,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供热质量必须符合标准,不达标时热力企业应补偿或赔偿用户。
拨打全国热力公司投诉热线或当地热力公司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拨打当地民生热线、市长热线、市长信箱或政府部门对热力公司进行投诉。
向电视台新闻频道投诉,通过电视台记者采访进行相关报道。
如果供热公司确实存在违约不作为并协商无果,公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起诉供热公司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确定自己暖气费是否已经缴纳,以及小区入住率是否已经达到开通供暖的标准。
向小区物业需求帮助,物业应协助业主和供暖公司双方解决问题。
如果物业不管,可以直接向供暖公司投诉。
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小区物业和供暖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建议您首先尝试与供暖公司或物业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并根据上述方法逐步升级投诉渠道,以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