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普通执行

普通执行是指 自觉执行,与强制执行相对。普通执行通常是在没有法律强制力的情况下,由执行主体(如当事人、行政机关等)主动进行的执行行为。这种执行方式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通常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普通执行无法达成预期目标,那么可能会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由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进行强制实施。

普通执行的特点包括:

自觉性:

执行主体主动进行,不需要对方同意。

协商性:

通常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

非强制性:

不像强制执行那样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

与之相对的是强制执行,它是指当普通执行无法实现时,由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

总结来说,普通执行是一种自觉、协商和非强制的执行方式,而强制执行则是一种被动、强制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执行方式。两者在执行主体、执行方式和法律依据上都有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