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偷税漏税

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下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1. 伪造、变造、隐匿或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2.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4. 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对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会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漏税通常指因客观原因(如计算错误、疏忽等)未缴或少缴税款,并非出于逃避税收的故意,税务机关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追征,通常追征期限为3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0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通知申报后补缴了应纳税款并缴纳了滞纳金,且已接受了行政处罚,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