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间规定如下:
单位录用职工
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
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
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
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缴纳的具体操作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间为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单位需要在该日期前将公积金汇缴到指定的专户中。如果单位未能按时缴纳,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