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变相体罚

变相体罚是指 学生没有身体疼痛,但有心理痛苦的惩罚。具体表现形式包括:

行为上的惩罚

罚抄: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

罚值日:放学不让回家、不让吃饭等。

心理上的惩罚:讽刺、挖苦、辱骂、威胁、刁难、起绰号等。

间接的体罚方式

刻意孤立学生,造成其心理和情感上的伤害。

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

其他形式的体罚

敲教鞭、甩东西等。

罚做值日或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

这些行为虽然不涉及直接的身体伤害,但对学生的心理造成痛苦,影响其身心健康,因此被认定为变相体罚。需要注意的是,体罚和变相体罚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是违法的,实施这些行为的教师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