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在执行公务时,需要出示的证件包括:
工作证:
证明执行人员属于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
执行公务证:
国家赋予法院工作人员执法资格的唯一凭证,证明其有权执行公务。
此外,根据具体执行任务的不同,执行人员可能还需要出示以下相关文件和证件:
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用于查询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法院冻结裁定书和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用于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
法院扣划裁定书和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用于扣划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证明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授权委托书:如果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执行事宜,需提供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综上所述,执行局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根据具体执行任务出示相应的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件。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执行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