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免费参观
免费参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室)、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等场所。
场所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缆车、游园车等交通工具,对残疾人减半收取费用。
残疾人出行
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残疾人搭乘汽车、火车、轮船、飞机,优先购票,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公共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车辆停放费。
生活服务
残疾人家庭的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按规定给予优惠。
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自来水、煤(天然)气等,只收取工料费。
生活保障
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提高保障金比例。
对“三无”残疾人实行五保供养,智力及精神残疾的予以收养。
医疗康复
残疾人医疗保险有保障,对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进行资助。
重度残疾人医保报销比例有照顾。
企业招聘优惠
增值税即征即退、工资加计扣除、残保金减免等。
税收优惠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残疾人员的所得,在一定条件下,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按安置残疾人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减免规费
残疾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
法律帮助
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可申请法律援助。
就业保障
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教育支持
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权利得到保障。
机动轮椅车补贴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每辆每年补贴260元。
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整理,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