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中内定的手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指定特定品牌和厂家
赤裸裸地指定:直接采购某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和服务。
指定规格型号:不指定厂商,但指定某个主要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而该规格型号实际上只有唯一的一个生产厂家生产。
推荐品牌:表面上推荐2-3个品牌供选择,但声明其他品牌只要技术性能达到推荐品牌的标准也可以参与投标,购买标书或投标答疑时明确告之非某品牌不予考虑。
原设备升级:以原先使用某个品牌的设备为由,要求新设备的供应商同时提供原设备的免费升级或取得原品牌的维保授权。
技术参数设计:由特定关系人中的技术人员参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设计,按照该公司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外观设计定身量做,详细列明一些与使用功能完全无关而该厂家独特的技术指标和外观参数。
设定特殊的资质门槛
地域限制:要求提供非常具体的本地化售后服务、产品为本地厂家生产、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必须为本地知名企业。
围标
请人陪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
内定标和招标、议标的不同
内定标:没有通过招标这一竞争形式,直接内部讨论决定谁是供应商或承包商。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定标,特殊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定标。
其他迹象
招标文件要求高度定制:如果招标文件中对于设计要求异常具体,可能表明是内定的迹象。
招标时间异常紧迫:如果招标时间要求很紧,准备时间刚刚好能完成,可能意味着内部已经确定了。
交流与答疑环节不透明:如果招标方对于特定投标者的问题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详细回答,而对其他投标者的问题则是敷衍回答或者回答不明确,可能是内定的一个迹象。
招标过程中更改条款:如果在招标过程中突然对某一项看似差别不大的条款进行更改,可能是内定了的迹象。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手法并不一定意味着整个招标过程都是非法的,但它们确实存在公平性和透明性问题。如果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上述迹象,建议投标者谨慎参与,并在必要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