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使用:
购药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零售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时,可以使用医保卡进行支付。需要注意的是,每半个月医保卡的购买额度为200元以内。
看病
参保者患病时,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用医保卡和医保手册去挂号、就诊。对于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一定比例的部分,可以使用医保卡。
住院
参保者住院时,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住院费用,但需要达到医疗保险的起付线且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帮亲人缴纳医保费用
参保者在与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缴款协议后,可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为亲属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但限两人以下。
体检
参保者可以使用个人帐户结算在市属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费用。
查询余额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拨打电话12333、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医保卡里的余额。
交易记录查询
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密码修改与挂失
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或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保管
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在使用医保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医保卡只能用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对于进口药、特效药、保健品等通常不能报销,需要自费承担。
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需要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件进行挂号和结账,否则将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医保报销有起付线和封顶线,在起付线以内和封顶线以上的部分都需要自费承担。
就医时要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和单据,以备不时之需。
转诊到上级医院进行治疗时,需要先在定点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否则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