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职工请事假的方法和权限如下:
提前申请
请假者必须提前向所在车站领导提出事假休假申请。
非突发性请假(含年休假)原则上要在本月20日前在车站填写休假需求申请,并在本月25日前将休假单交至新寨站站长室。
请假审批权限
3天及以内事假由车站在人员可以安排的情况下批准。
3天以上10天以内的事假由车间在人员可以安排的情况下批准。
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事假,车站需报段劳动人事科审批。
20天以上的事假由段劳动人事科汇报段长同意并安排好人员后审批。
一年内累计或连续超过60天的事假一律不予批准。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特殊情况(须有能证明特殊情况的证明)不能到校请假或请假后还需续假,必须电话或由家人代替请假,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提交材料
请假时需要填写请假审批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死亡证明、准生证等。
续假和销假
请假后需返校自行销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假期中间遇有跨及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应包括在内连续计算,不另顺延假期。
未经批准的处理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或假期已满未经续假尚未上班的,除因特殊情况具有确实证明来不及按照规定手续办理者外,均按旷工处理。
建议:
请假前务必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单位的请假政策和流程,确保请假手续齐全、及时。
若有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尽量提前与领导沟通,以便合理安排工作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