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名退伙,也称为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中,某个合伙人因出现特定的法定事由,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被其他合伙人决议开除,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的过程。这是一种通过多数合伙人的意志强制剥夺个别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法定事由:
合伙人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的行为。
一致同意:
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进行除名。
书面通知:
除名决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除名人。
除名生效: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救济途径: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救济。
除名退伙对于解决合伙企业内部纠纷和僵局具有重要意义,但应当慎重进行,以保护被除名合伙人的合法权益